我家宝宝是昆山医保,我想问下我家宝宝看病的钱怎么报销。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昆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如下:一、参保儿童年度内在昆山市级医院(市一院、市中医院、市二院、宗仁卿纪念医院,下同)和苏州九龙医院(三级医院)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以下顺序结付:(一)先从个人帐户划卡支付;(二)个人帐户用完后继续划卡结付,进入自负段,自负段为600元;(三)超过自负段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划卡由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封顶3000元(含自负段),其中601―3000元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补助35%,个人自负65%。在昆山市一级医院及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站(包括参照一级医院管理的定点民营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补助比例在市级医院的基础上统一提高20%。(四)转外门诊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办理门诊特殊病种的居民除外)。二、参保儿童在昆山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持医保卡直接划卡结算。若至转院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需持昆山医院开具的转院证明、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保卡至社保中心审核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以下比例结付:(一)住院起付线标准以上1万元以下(含1万元),一级医院统筹基金结报65%,个人自负35%;二级医院和转外医院统筹基金结报60%,个人自负40%。(二)1万元以上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一级医院统筹基金结报70%,个人自负30%;二级医院和外转医院统筹基金结报65%,个人自负35%。(三)2万元以上4万元(含4万元)以下的,统筹基金统一结报75%,个人自负25%。(四)4万元以上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统筹基金统一结报80%,个人自负20%。(五)5万元以上,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结报,结报比例为95%,个人自负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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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28 22: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