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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常熟市雅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4-3 13:20:2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是常熟市海虞南路62号时风国际广业主。 目前大楼物业管理处于无序混乱局面,大楼内常熟市雅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霸占属于业主共有公共设施私自经营并占为自有。违反了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3~66条所规定。图1是时风国际广场外墙红线图,图2是共有权属证明,图3是常熟市雅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利用公共场地私自收取停车费并占为己有。图4是地下二层属于人防工程。图5是利用公共场地经营广告业务。现在根据苏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和共用部位、场地以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或者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场地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四)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拒不退出或者不按照规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财物、资料;
(五)擅自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等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
(六)擅自停水停电;
(七)其他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情形。 向虞山镇政府和市房管行政部门及常熟市价格部门。要求:对常熟市雅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hhhgln”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房管处、虞山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时风广场地下车位系人防工程、地面停车场地为城市公共场地,非业主共有,不存在霸占业主共有设施问题。关于您反映的其他问题,属地管理区会同房管部门正积极进行调处,业主如有相关凭证可报送至属地管理区,建议您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房管处回复调处情况。 感谢您的关注。
2017-8-12 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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