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5号早上7:58分,在吴江区菀坪同安东路51号昌达包装有限公司门口右转弯进公司的时候后面一辆小电动车加快速度离我车越来越近,我没看到,我一直开着右转向灯的就转弯了,在我转进去之后这辆小电动车车主看快要碰到我车屁股了自己把电动车龙头转了下导致自己摔倒在地,并未碰擦到我的车,扣了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这种情况不应该把我车叫拖车过来拖走吧,即使需要扣我车可以让我自己把车开到指定的地点吧,我公司离指定的交警停车场只有5分钟路程(菀坪同安东路-菀坪西路神龙汽车维修站),为什么要用拖车而不是开去?我的车并未碰擦到为什么要送去维修站?
谢谢!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辖区中队经经过调查,该起交通事故有人伤,需扣留车辆。中队已与当事人沟通,当事人表示理解。谢谢!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宜我们已关注,请方便后台私信我们您的联系方式或者车牌,以便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后予以回复。谢谢!
你的驾驶行为是导致电动车摔倒,人员受伤的原因,你全责,没什么好疑问。。。
那按你这样说以后就不能开车了?什么事都是汽车的事,非机动车就可以无所谓的飞着走了,不管有没有车都无需避让,只要汽车不避让,电动车车主就可以往汽车上撞,反正只有汽车倒霉?
转弯车辆应该减速观察,确保安全后通过非机动车道,好好学习交通法规。。。
这起事故我没说我没有责任,我问的是为什么要把我车用拖车拖走让我多出费用,让我把车开到指定的地点,扣我行驶证和驾驶证等待处理不就行了吗、
出了事故有人员伤亡的交警来处理首先扣了你的驾驶证,行驶证,你在没有2证的情况下能开车吗?所以拖车是正确的。。。
2018-1-6 11:2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