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6年在吴中区越溪镇政府购买了一套溪东新村拆迁房屋一套。2014年成功办理了土地证和房产证,2017年准备办理贷款时,方得知房屋被冻结,不能办理贷款。当初吴中区在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时,除正常税费以外,我们还缴纳了六万多元土地出让金,吴中区国土局方给办理了土地证,现在土地证和房产证都办理了,三年多了,现在却说我们房子不符合规定,未通知我们就把房子给冻结了,期间还有两户进行了房屋交易。如果交钱和不交钱结果都是一样的,那我为什么要交付六万多元钱?我们一直投诉,可是冻结一年多了,吴中区国土局一直没有正面回答我们问题,一年多了也应该给我们一个说法了。请市国土局领导了解情况给予处理!
市国土资源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由于您诉求的不动产座落等具体信息不明确,我局无法核实您反映的情况。请您提供该处不动产的详细信息,也可携带身份证和不动产证书原件,到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大厦北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吴中分中心13号登记办证窗口现场咨询。
可能超出国土权限范围了,上法院吧。
还是上法院为宜。
我去了,窗口说,领导在研究,研究好会通知我们的,可是一年多也没有结果。
我去吴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了,他们回答是领导在研究,研究有结果会电话通知我们的,可是一年多了,还没有研究好吗?
2018-1-23 11: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