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苏站别苑22一23号,是二层楼房,现住宅外三面外墙风华雅院楼盘开发商在距离我宅墙体外一米填土高度二米,并且是永久填土,填土后还要在填土的基础上建二米多高的围墙,目前状态是我家一层三边被土己围到了顶,造完围墙后基本上是一层无通风、无釆光,二层也被围墙三面包围,使这住宅成了囚笼。问房地产商时说是规划局同意这样建的,今我们这小区七户受影响的房主一起去走访了规划局的规划建设处徐处长,他亲囗说这是他同意建造的,说房产商买的地规划地基高所以可以填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请有关部门做出司法解释,我们好端端的房子三边在一米范围被二米填土加二米高墙所围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和九十一条?
市规划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该项目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你所提出的问题,我局已向建设单位进行反馈,正在进行协调。
我们7户邻居等规划局答复
等规划局答复
建议楼主上图,让网友评评理
目的就是要你主动申请拆迁
2018-12-25 16:3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