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买个二手房,明明房东开价200万+,为什么中介可以做什么低评,去房产交易中心交易价格可以做成160万?剩余的5、6十万就直接给房东,这是不是偷税漏税啊?苏州这么多的二手房交易,这可给国家造成多的损失呀!难道房产交易中心不知道么?怪不得看数据苏州的二手房均价才1万5左右,原来是这个道理呀!唉……不买房还真不知道原来水这么深
市地税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发帖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存量房评估工作管理办法》(苏地税发〔2012〕89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对纳税人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进行评估审核,严格禁止不经存量房评估系统评估而直接按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进行征税。
主管税务机关应以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作为标准,比对纳税人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对于申报价格高于评估值的,以申报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对于申报价格低于评估值且无正当理由的,以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
如果您发现房产中介和买卖双方有虚报价格,偷税漏税的情形,请搜集相关证据资料,向我局涉税举报中心举报,举报电话:65200110
2017-1-8 2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