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998年前后的村办集体农场政策当时是怎样的?浏河镇张桥村14组是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并退回农户耕地的?其农业税缴纳起止时间是怎样的?农场用地退回农户后是什么时候对农户的耕地登记面积做更新并重新申报纳税面积的?谢谢!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走一天”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长江口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答复如下:1、您所说的集体农场实际上是土地规模经营,农户出让土地属使用权正常流转。2、张桥村14组是在98年开始土地规模经营,浏河镇在2004年将规模经营土地全部归还农户。3、农业税缴纳结束时间为2002年。4、2004年将规模经营土地全部归还农户后重新申报面积的。
2018-8-26 14: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