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震泽富锦湾小区,换‘物业管理’.前物业公司对二楼住户收取电梯运行费0.2/元每平方,而新物业对二楼住户收取0.65元/每平方。这种收费有法律依据吗?电梯起始层在负一楼,一楼住户免收电梯运行费。这样的收费合理吗?请答复。谢谢!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物价局确认,电梯运行费属于代收代交费用,应由物业企业按实合理分摊。分摊办法应当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合理分摊。是否对一楼用户免收电梯运行费由双方约定。谢谢您的关注!
法律是需要的,起始站在负一楼,按道理一楼也要付,业委会和大家一起协商,不能物业说了算
2018-10-30 19:4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