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四月七日港龙城春天里饭店吃饭,扇贝里有虫子的事。是不是人没有受到损害就不能赔偿。可以赔偿的话,我该找哪个部门主持公道,当时我打过110,有录像。还是我自己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请各位的领导,给我一个明确的回复。麻烦了。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经上门检查,该店证照齐全。现场检查厨房间卫生状况良好,春天里采购的扇贝是由春天里杭州总店配送,有进货凭证。扇贝是有包装的,生产日期2017年12月20日,保质期18个月。产地:河北。我局已督促商家要加强内部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关于网友提出的赔偿事宜,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不成功。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饭店给你免单,然后送你去医院检查,如果没问题的话是没啥可赔的,不过你也可以诉讼至法院请求支持赔偿你精神损失费,但不一定能支持
得过且过吧,做生意都不容易
有100年的潜伏期,支持维权。
2018-6-8 01: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