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一家检测公司上班,上个月已经提出离职,但是公司说要到月底,今天老板找我谈话说是不是要去另外一家公司上班,并且威胁我给我两个选择1是继续在这公司上班。2是只要以后在相同类型的公司上班就搞我,说他有后台。我跟他承认过我没有去那家公司上班并且没有透露任何机密。现在情况我可以签离职协议但是我要相应补偿,但是公司不同意。而且劳动合同不是我续签的。请问这种事劳动局管得了吗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您已与公司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但协议内容也不应当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另外,因您的表述不够清晰且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请您明确您的诉求或问题,以便我局工作人员为您答复,联系电话:68415878。【人社局】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果您已与公司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但协议内容也不应当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另外,因您的表述不够清晰且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请您明确您的诉求或问题,以便我局工作人员为您答复,联系电话:68415878。
【人社局】
2018-3-31 15: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