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太湖大道以南,绿地香奈北侧原规划市政绿化 现规划局改4车道公路,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香奈地块出让之前相关部门已作规划,别且在香奈项目销售时(2017年)询问过吴江规划局北侧是道路还是绿化,答复是“市政绿化”。
然而在2018年,规划局在香奈项目交房时节发布公示,在项目北侧绿化改成马路。
所以,吴江区规划局在修改规划时,未通知全部利害关系人即:香奈项目全部业主实情,未举办听证会,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请相关部门认真 查处 吴江规划局相关责任人。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规划局确认,该规划方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编制完成后,通过中国吴江网公示征求市民意见。期间规划局认真听取市民意见,耐心解答相关问题,并对香奈项目业主的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后期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稳步推进规划编制实施工作。感谢您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年,吴江规划局官方答复是:市政绿化
香奈地块出让前就没有控规,想到哪划到哪。保不齐再来一条。
有没有把百姓当人看?强烈要求追责!!!
什么叫相关厉害人,规划的老爷有几个系统的学习过规划法,连基本的汉字都能写错,你们对的起国家对你们的信任?
先建设还是先规划,这是原则问题,难道老百姓不应该知道小区周边的预规划吗,你回复市政绿化的人站出来走两步,是什么驱使他回答市政绿化的?
2018-8-28 15: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