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卖家在某中介公司撮合下,就房屋买卖立协议,主要内容:一 定金协议房屋总价款为532.5万(实际成交价);二 给房管部门报送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所谓备案合同),约定该房屋的价款为300万(备案价);三 中介又叫签了补充合同,约定房屋交易首期付款232.5万(首期款),转让物业标的价款为备案价和首期款的总和,两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分离,同时关于交易税费约定:计税依据以买卖合同价与税务部门评估价取高缴纳 请问:1本次交易中实际成交价532.5万、备案价300万、评估价,以哪个为标准缴税才符合法规要求?(不要说通常,要法规规范要求的情况,以防范冰冰事后补税) 2 如果向官方只出示备案合同,这是否属于阴阳合同?是否符合法规?
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1、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房产交易的双方本次应按照实际交易价格532.5万元申报缴纳相关税款。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向税务机关咨询,联系电话12366!
有评诂价,过低成交量不采信。
商服公寓才倒霉,成交价30万的话,评估价45-60万·····你得老实交
1.300或者评估价.看那个高了2.虽然不合法,但买家可以少交钱,正常买家都会这么做的!
买家这样做少交税,那对卖家是否有风险存在呢?
会不会有朝一日来个范冰冰补税?
一般住宅你按照实际成交价缴税,肯定没有问题的。只要你不心疼,中介一般帮你合理减税。房产中心的评估价也是有个最低和最高范围的。不会让中介乱来的
2019-1-3 22:5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