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问吴江民政局、震泽镇民政办为何对骨灰私埋乱葬长期放任不管(四)??? 面对吴江区震泽镇前港村的殡葬丑闻(即前港村3组居民住宅旁仅一墙之隔的耕地里、在我们大门口屡次出现明目张胆建坟私埋乱葬,而且坟墓最多时达五六个,现还有3-4个,当地政府和村委几十年始终不作为),村民几十年来忍辱负重,在饱受痛苦和严重折磨后仍极具耐心与政府、村委沟通、求助,但当地政府和村委不仅不认真对待,不在第一时间及时制止这种缺德、丧心病狂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也不认真调查,反而敷衍塞责、畏难怕事。村民无奈选择网络上访,7月29日、8月5日和6日在寒山闻钟上发表三篇投诉举报。而让人惊诧的是,在震泽镇、吴江区民政部门都还没真正调查清楚这块耕地里到底有几个坟墓前,村委竟然于8月3-6日迅速动用公权力拉来几卡车土方,连续多日偷偷帮助私埋乱葬违法者增高整个坟墓所在的地块达40公分之高,掩盖该地块中存在多个坟墓的事实!8月7日有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来调查现场,感觉似乎情况不严重么!而后居然有干部竟然指责我父母举报。8月14日吴江区便民服务员再次进行了答复,但该答复不仅未解决任何问题,还完全答非所问、漏洞百出,还完全忽视民众的合情合理合法诉求!情况如下:我们在投诉举报中提出3条实质性的合情合理合法诉求:(1)求助苏州市民政局认真调查清楚我们一墙之隔的耕地里到底还有几个坟墓葬了几个人。(2)要求苏州市民政局履行执法职责,下发法律文书让事主限期迁坟!(3)请求苏州市民政局督促当地民政和村委向我们向村民公布本村殡葬管理服务情况,让村民享有基本的知情权。对于第(1)条诉求,可谓漏洞百出:一是,区便民服务员对一墙之隔的耕地里到底有几个坟,墓葬了几个骨灰仍然没有调查说明清楚。却假借说这里是旧坟场,实际上这里并不是张家浜的旧坟场,而是妄图虚设了一个借口蒙混过关。因为我家1981年就住在这里了,这里除了一个历史形成的无主坟外,原来并无其他坟。且周边还有几家人家都是沿河比邻而造,造房年代都比我家久远。而且曾经有人家想造在我家西边(即现有坟墓的地块)、南边,皆被我家否决了。据村里老人介绍,村里实际上并没有所谓的老坟场,而是大多村民死后都是葬在自己的地里,所以都是散坟,但会离村民住的地方相对较远,有的相对集中。而张家浜附近葬人比较多的地方有三处:一是在张家浜水闸以北的地里,离现在小组村民集体住的地方起码有几公里远!还有就是原危桥南面东边的地里(现在这里都是人家了);还有就是现在前港村书记家北面地块及其兄弟家所在的地基周边。所以区便民服务员从村委那里得来的答复完全不靠谱,纯粹是为了逃避责任,而且一般处理这种晦气事情民政部门的人都是依靠村委提供答复文本,自己并未向众多村民、老人了解实情!二是,区便民服务员称“在上世纪90年代开展的散坟整治行动中,坟头陆续搬迁,少数未搬迁的坟头也进行了平坟处理。”这句话实际上是句半真半假的谎话。可能当初吴江县或者八都镇确实开展过散坟整治行动,但我可以肯定的是我们村小组周边肯定没有进行过整治,因为从1981年至去年冬至,我们边上就有一个无主坟始终存在,直到去年修路在冬至时才处理掉该无主坟。如果真的如便民服务员所说,连有主坟都平了、搬迁了,怎么可能一个很大的就在路旁的无主坟(1米×2米左右)会不处理掉,而要等到去年修路才处理掉。这完全说不通啊!三是,对“2016下半年出现的一座新坟”说法,便民服务员又是胡说八道。说是“经村委会劝说,当事人于2017年清明节对新坟进行了搬迁”。事实是,我们在清明时又和村委反映了,才在2017年冬至时迁移掉(但同一块地里同一家人的另外几个坟墓仍然没有迁移掉)。四是,称“在居民房屋南二三十米处发现两处坟头,一处由水泥垒砌,另外一处是泥土堆上有几块碎砖头,目前当地民政部门和村委会正在摸底调查中”也是乱扯蛋!且不说实际上只有10来米近,且用词也不对,什么叫“水泥垒砌”?砌就是砌,垒就是垒!土才是垒的!目前还在摸底调查,说明实际上也没有任何结果。五是,“下一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震泽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按照相关法规规章做好处理工作,积极动员其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区民政局有责任下移,逃避责任之嫌疑了。因为殡葬执法的主体是吴江区民政局和苏州市民政局。震泽镇民政部门和村委只有动员的手段,并没有其他法律手段。有执法手段的部门推诿,让没执法手段的部门去处理。这不是在开玩笑么!六是,对我们提出的第(2)、(3)点合情合理合法诉求给予了回避,实际并没有正面答复。苏州市民政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向全社会公开的行政权力清单中明明确确对“对乱埋乱葬骨灰和遗体的行为的处理”依据的是:《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1989年第6号)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乱埋乱葬骨灰和遗体的,由县以上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就地平毁或限期搬迁。这就是我们民政部门干的人事??吴江区民政部门有职不履,有法不执,向社会公开的行政权力清单形同虚设;区便民服务员几次答复都出错,甚至胡说八道,不仅不认真调查,还明显不符合事实,也不尊重受害人感受!民政部门不仅没消除乱埋乱葬这种恶劣行为、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反而进一步加剧了受害人的痛苦感受!鉴于区便民服务员的答复并未解决任何问题,因此,我们继续坚持以上3点诉求,进行不断投诉举报,甚至法律追诉!直至问题合理解决!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您反映在震泽镇前港村张家浜居民住宅旁的耕地里存在散坟。关于散坟的法规、规章如下:《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禁止骨灰装棺土葬。骨灰处理应当尽量少占地或者不占地,主要方式有:(一)平地深埋不留坟头;(二)存入骨灰堂、骨灰墙、骨灰塔;(三)安葬在公墓或者以树代墓;(四)撒入江、河、湖、海,但饮用水源地除外;(五)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乱埋乱葬骨灰和遗体的,由县以上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就地平毁或限期搬迁。《苏州市公墓管理办法》第九条下列地区禁止建设坟墓:(一)耕地、林地;(二)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三)水库、河流、堤坝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四)铁路和公路两侧、居民住宅区周围300米内;(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区域。上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民政局工作人员于8月7日下午到震泽镇人民政府和前港村村委会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到查看了现场。据调查了解,该区域原为张家浜祖坟坟场,原有大量坟头集中在该处,在上世纪90年代开展的散坟整治行动中,坟头陆续搬迁,少数未搬迁的坟头也进行了平坟处理。2016年下半年该地出现一座新坟,经村委会劝说,当事人于2017年清明节对新坟进行了搬迁。近期,当事人对居民院墙西侧的一个泥土老坟头进行了掩埋处理,现已成平地。在居民房屋南二三十米处发现两处坟头,一处由水泥垒砌,另外一处是泥土堆上有几块碎砖头,目前当地民政部门和村委会正在摸底调查中。下一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震泽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按照相关法规规章做好处理工作,积极动员其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同时,村委也已经在与散坟的家里人进行沟通协调。谢谢您的关注!
8月14日吴江区便民服务员的答复不仅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反而再次证实了我投诉的几个坟墓确实是最近几年才葬在那里的,而且镇级民政部门还并不知道我们原来一直在为此与村委沟通、投诉
还有,区便民服务员自己也说了,按照法律法规可以告知坟墓家人限期迁移,那吴江区民政部门为什么非要深埋,而不是限期迁移!吴江区民政局你倒是说个让我让村民们都信服的理由啊
现在树木都很高,都一人高杂草都能看清楚水泥坟墓。秋天、冬天就非常明显,周边就光秃秃的坟墓
虽然被村委偷偷给地块增高了40公分左右,但土坟堆依然很明显,下雨天肯定马路上都是泥水
我们家的大门也被迫改成朝北偏东。因为实在太近了。
所以根本解决不了对我们的伤害,
而且这块地里到底几个坟墓,村委、民政至今没调查清楚
中元节马上就到了,我们不希望再看到有人在我家门口烧纸祭扫!
请民政和村委尽快通知坟墓事主迁坟,请一碗水端不平了!
谢谢
区便民服务员仍然沿用前面明显不符合事实的内容、明显漏洞百出的谎言作为答复,不仅没有联系相关部门去正面解决问题,反而混淆视听,制造更多问题。经与区民政局电话联系、核实,该答复并非民政部门处理该信访时授权答复的内容。
鉴于该投诉事项严重侵犯了我们正常起居的合法权益,且明摆着违反《土地法》、各个殡葬法规,我们已经提高投诉级别,并视问题处理进展加强与区民政局以及其各级主管部门的沟通!
请论坛的苏州管理者加强对区级便民服务员的管理!谢谢!
请区便民服务员别再拿子虚乌有的老坟场来搪塞,回避违法事实的存在,你向上追溯五十年一百年,哪里不是老坟场。请正面解决问题!如果确实不能执法、无法执法的,也请正面说明合理合情的理由,举报者也是讲道理的人!谢谢!
如果民政始终解决不了,你们不妨直言相告:群众的合法切身利益你们保护不了了!
2018-8-14 19: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