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劳动仲裁后,苏虎劳仲案(2016)第634号,公司将之前欠发工资已于2017年1月20日补发到位,但经济补偿金部分一直未能解决。希望公司能配合主管部门尽快解决!备注:劳动仲裁书涉及金额包括欠发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两部分组成,谢谢!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铁血少年: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苏虎劳仲案字(2016)第634号已做出了裁决,申请人可以凭裁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3-17 09: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