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底至今我家多次至村上反映邻居违章建筑内12口人的生活污水从地面及地底下倾入我家门口,给我家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村干部之前无动于衷,6月3日,矛盾闹大,邻居打我母亲报警之后,村干部才被迫出面调解此事。6月6日,双方当事人签下调解书。
违章建筑 对我们合法宅基地造成侵害 双方合一和解签下调解协议书
如此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却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得到的回复是:
究竟是什么困难的问题,要协调不下八次还解决不了?我们是不是应该质疑你的工作能力!没有工作能力就不要担这份责任,谢谢!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了解,根据迎春村村委会提供的2018年6月6日调解记录,涉及污水管道和修进出道路的问题,村里已经在做相关村民的协调沟通工作,但因修路占地问题周边居民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现在无法施工,村委已积极开展沟通协调工作。谢谢您的关注!
有关部门关注的时候,请把这条也关注进去。你们说目前调解尚未达成,也就是说6月6日的我们的调解协议是无效的吗?那么你们前后不下于八次调解下来的结果是什么呢?难道半年过去了,没有任何结果,没有任何处理意见,没有任何办法,任由事态发展下去吗??????
2018-7-28 09: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