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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的问题咨询

2024-3-31 4:00:3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家母83岁,户口在沧浪区双塔街道,现居住吴中区郭巷街道,脑萎缩(老年痴呆),生活处于半自理状态。想咨询一下:
1、听说苏州市去年曾出台《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想了解一下相关文件以及申请办理的手续和流程。
2、前两年江苏省曾出台相关文件鼓励子女带薪陪护失能老人,文件好像明确每年有15天的带薪陪护假,想麻烦相关部门能提供相关文件,以及了解一下苏州市关于此项政策的落实情况。
谢谢!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申请苏州市区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的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参加苏州市区(含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具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格且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员;2.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长期失能,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员本人或监护人自主选择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长护险试行前期由定点护理机构受参保人员委托代办提交评估申请。所需材料:1.本人、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病情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复印或复制的医学检查检验报告、入出院记录等完整病历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3.商保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4.填写完整的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长护险试点启动前期,苏州市区医保定点的25家护理院先行启动,成为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具体名单可咨询苏州市社保中心长护险窗口:0512-67203251。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苏州人社热线0512-12333来电咨询,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咨询的第二个问题没有答复,烦请答复一下

2018-5-4 14: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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