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新区枫桥街道有关部分甚至高新区有关部门金科王府小区于2012年年底交付使用,2015年因一期入住人数超过了国家法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人数,在小区有志改善小区环境的业主牵头下,向马浜社区提交了成立金科王府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其中过程极其缓慢,经常随便一个环节都要几个月,特别是当中遇上新区社区、街道、管委会三级换届,竟以此为理由(说社区没空)竟又推延了大半年。经过小区部分居民的推动,终于在今年两三月,居委会同意了投票选举,并在三四月时,合理合法选举出了小区业主代表,就差最后一步投票选举业委会成员,以此宣布业委会合法成立。然而居委会又开始了无故多次延期,并拖延至今(已9月),仍未召开本次选举,导致业委会无法成立。 金科王府小区,小高层物业费4.08每平每月,叠加别墅6元多,别墅8元多,在2012年的当时,可谓是苏州最贵的小区物业费了,至今也算是新区最贵的物业费小区了。但是物业很多工作远远为达到收费标准,甚至差于2元多的小区。物业经理三天两头换人,小区居民根本不知道谁是物业经理,出任何事情经理从不出面,五年间出现过两个明确要改变小区物业作风的经理,但是不出一月都会莫名离职。小区物业管理之差,可以走访下周边的二手房中介,提到金科王府的物业及收费,中介嘲笑之声溢于言表。比如今年6月地下室环氧地坪事件,物业不顾小区居民反对,在地下室做了环氧地坪,后经相关单位检测各类有害气体竟超标10倍,严重伤害居民的身体(本事件后在投诉下12345已处理。)各种类似事情,急需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让居民可以合理合法的监督改进物业。
然而马浜社区以总总理由拖延、推迟小区业委会的成立,长达三年之久,不得不怀疑社区与物业之间是否有些什么,请枫桥街道给居民一个交代。
最近社区不给业委会成立的理由据说是这样的。金科王府小高层是11层一梯一户的小区,即一个公共楼梯左右各一户,左右各一个电梯,必须刷卡到户。鉴于开发商的承诺(不是一梯一户凭什么收如此之高的物业费)和小区一梯一户的物业管理模式,所有业主均在自家电梯厅和公共楼梯间装了一扇门(购房时开发商也是这样宣传的,并预留了门洞)。现在居委会以此门是违章建筑为由,说所有业委会代表违章,不给成立业委会,此理由极其谎谬。一梯一户的小区,全苏州并非金科一家,比如同在新区的姑苏公馆,为何其他小区成立业委会都没有问题,唯独我们不行。1)按照江苏省物业条件,第二十一条“业主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无故欠交物业服务费或者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出租房屋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情形且未改正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小区居民有违章不得当选业委会成员,那请有关部门出示违章整改意见书,我们这扇楼梯门是否违章是城管部门认定的,不是居委会认定的。2)居委会又出具了电梯特种检测院的文书,说这扇门有问题,该单位是检测电梯年检的公司,不是政府部门,没有执法权,不存在违法,该单位认为该扇门影响了电梯救援,要求整改,但是事后该机构已同意年检,代表已经不存在问题,而且这本身就是物业管理的问题,如果物业把每家该门的钥匙全部收齐,并第一时间来开门,并不存在电梯救援的问题,这也急需业委会成立督促物业进行本工作,而且这和违章建筑没关系吧。3)居委会又说这扇门影响消防,说消防部门出了文件,小区居民至今未收到本文书。首先江苏省物业条例,只说违章建筑不得当选,没说影响消防的业主不得当选业委会代表吧。其次业主在自己电梯厅和楼梯间加一扇门,只影响了自己一家的消防疏散(而且对于消防救援其实没有任何影响,木门消防大队一脚就踹开了,而对于自己业主,打开门就出去了,也不影响疏散),发生火灾时电梯必须强制断电,不得用于疏散且本小区电梯均不是消防电梯,也不存在邻居要使用我这边的电梯进行消防疏散。我们再说法律法规,本小区建于2012年,适用当时的gb50045-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其中6.2.3.1条“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该规定已明确居民入户门为防火门,且实际也是如此,既然已经是防火门了,起到了1小时防火作用,为何居委会一定要说我们楼梯间的门是防火门,有合法律依据?4)居委会又提出说该楼梯门为防火门,必须拆除锁芯,如果居委会说这个门是防火门为真,那居委会这个行为本身又是违法的。根据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其中6.5.1条规定,“除常开防火门外,均为常闭防火门(常开防火门应火灾报警联动,故只能说我们这是常闭防火门,实际上是哪门子的防火门。)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自行关闭的功能,防火门应能在其内外两侧手动开启;”按本条消防法规规定,常闭防火门恰恰是必须有锁的,必须常闭,无锁是无法常闭的,至于这锁是否应该内外均可打开等,都急需业委会成立,统一要求物业、居民进行一定措施。 马浜社区在三年之间,以各种理由拖延成立业委会(特别是以楼梯门为防火门这个全小区所有业主都安装的门为理由),严重侵害了法律赋予小区居民自治管理小区的权利,请相关上级部门介入,人生有多少三年,一个简单的事情,三年处理不好,还要这样的社区管理部门何用?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金科业主您好!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金科王府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中,马浜社区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相关流程进行监督和指导的。对于至今仍未正式成立业委会,我社区再次向您作如下说明:目前金科业委会成立流程已经进行到业委会委员候选人资格审查阶段。根据条例规定:有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且仍未改正的业主,不得担任业委会委员。我社区按照规定对候选人是否存在上述行为进行了排查,发现候选人存在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我社区也及时向消防部门了解,消防部门也给出明确答复:关闭消防通道属于违规行为,已责令物业公司落实整改工作。对于这一情况,社区也及时和筹备组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并决定由筹备组联系候选人告知其整改,也由筹备组向金科业主群作情况说明。近期,对候选人是否及时整改到位再次进行了检查,发现仍有3位候选人未整改到位。社区也将与筹备组联系,确定后续业委会的推进事宜。借此机会,也再次呼吁金科全体业主,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小区环境的优美祥和,请大家按规定装修!【枫桥街道】
2017-9-6 10: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