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
因贵局对本人多次举报的“苏地2013-g-77号地块三期、四期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的文件真实性”问题至今不予正面答复、故意逃避问题,就以上情况,现第三次向贵局投诉举报并恳请贵局首先明确答复:
问题1. 贵局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中,收到“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投诉举报,是否有职责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认真仔细的核查确认,并及时回复告知投诉举报方“举报情况是否存在”?
若贵局对问题1的答复是“负有责任”,那请贵局对以下问题2给予明确答复(贵局明确答复问题2“苏地2013-g-77号地块三期、四期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是否存在虚假情况?”,问题1可以省略回复)。
问题2. 苏地2013-g-77号地块三期、四期的疏散楼梯踏步存在问题的情况已得到贵局回复确认,烦请贵局核实该小区三期、四期所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是否真实地反映了客观情况,是否存在有悖于事实真相的虚假文件?(再次重申,本次举报的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并非“备案程序”,请针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是否有虚假情况”明确答复“存在”或者“不存在”。)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苏州景隆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誉蓝湾名邸小区三期、四期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竣工验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我局质监站工作人员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备案所需文件提交给备案机关。经备案机关审查相关备案文件,符合备案要求,不存在使用虚假文件进行备案的情况。特此答复!吴中区住建局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苏州景隆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誉蓝湾名邸小区三期、四期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竣工验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我局质监站工作人员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备案所需文件提交给备案机关。经备案机关审查相关备案文件,符合备案要求,不存在使用虚假文件进行备案的情况。特此答复!
吴中区住建局
2018-10-15 10:3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