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常熟流行两头蹲,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如果双方父母全部过世,那我和老婆是一户了,那问题来了,我有两个宅基地,一户不能有两个宅基地,是否拆除一个,如果男方户口没有迁出,那是否可以不拆出另外一套,如果这样,现在好多两个儿子的,户口同样没有出去,但是已经出门作为上门女婿,是否存在没有宅基地之说~谢谢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我的蓝色天空”网友,您好:如帖中所述,如果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均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宅基地使用资格,且双方父辈已不在世,所遗留的两处宅基地上的房屋由夫妻双方继承并使用。对于宅基地,夫妻双方只能享有其中一个的使用资格,即只能在其中一个宅基地上按规定申请翻建房屋。对于另一个宅基地上的房屋仅可进行一般性维修,不可进行翻建,待房屋自然灭失后由村将宅基收归集体所有,也鼓励户主提前拆除房屋并将宅基交归村集体。对于帖中所提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入赘的情况,如果女方有完整宅基地,则无论男方户口有没有从原居住地迁出,均享有一个宅基地的使用资格,另一个宅基地上的房屋也无法申请翻建,仅能进行一般性维修。如果女方应享有宅基而未享有的,则男方原有宅基可继续使用,并可按规定申请翻建。因你所提问题较为笼统,可固定的条件不多,如需详细答复,请向所在乡镇详询,也可向12345热线咨询(需提供所在乡镇),谢谢!
这得看各个村里领导的。
那两个儿子的只有一个宅基地,以后会不会再分配一个,不能多了就收走,少了却只能少了
2018-10-25 15: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