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苏州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但是后面又来个: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这样就给企业钻了空子,现在很多企业缴存公积金都是按苏州基本底薪来作为基数上缴的,而员工的实际工资往往比基数高1-2倍,企业这样操作是否违规或违法。再说现在企业职工都是通过银行发薪的,而且都按实际工资上交个人所得税的,为什么住房公积金查不到职工的实际收入吗,没发现缴存基数由问题吗?
这种情况80%吴江的企业都这样,苏州园区就比较正规,这也是为什么人才都喜欢去园区工作的原因了。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fzll”网友,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如果单位未按规定为您在职期间缴存公积金的,您可以向单位提出要求,也可向我中心反映。请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反映,以便我们妥善处理。
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2017-8-9 20: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