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即将到了,岳阳部分学校的老师强制性的把学生带到民办学校补课,其中有弘毅中学初升高的把学生带到希望教育、夏伟军老师把学生带到康桥教育,说是一中老师上课,还有十二中,二中、十中的老师把学生带到奇迹、一博、魅神、林森、领跑者、快乐英语等培训学校,更有甚至说补课要上新课,这样迫使学生不得不去,这种无耻的行为,真令人深恶痛绝。作为家长,我并不反对补课,但民办学校不依托教学质量而与学校老师联合的行为,实为敛财行为,而且据我所知,这些民办学校中有部分学校还年年被评为示范学校、先进学校,难道评先的标准是这样的吗?哪我建议教育局召开学习大会,学习她们如何打通公立学校的关系,来敛财!希望教育局深入调查严惩这种无耻行为。还教育一片蓝天!一
近日,我组收到网络舆情报告单,反映岳阳市弘毅新华学校教师带学生补课,公民办学校联合强制学生补课及民办学校评优评先的问题,我组高度重视,向民办科下发岳教体纪监〔2017〕28号督办函,民办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1、弘毅新华中学夏伟军老师带学生到康桥教育补课的问题。经查,夏伟军老师是弘毅新华中学163班班主任,是一位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数学老师。在毕业考试后,考虑到跟学生一起生活三年,感情较深,他建议孩子们在中考过后,利用暑期在家练字,预习相关高中知识,自学尝试性的把初高中知识进行有效的衔接。夏伟军老师没有把学生推荐到任何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习的行为,且康桥教育培训学校负责人与夏伟军老师不相识。
2、 公民办学校联合补课的问题。岳阳市有184所民办培训学校,在每年的全市民办教育工作会议上,所有民办学校均签订《岳阳市民办学校诚信办学承诺书》,承诺书中明确规定:民办教育培训学校不以手续费、劳务费、服务费、宣传费等名目向公办学校教师支付招生报酬,绝不为公办教师提供补习场地等。民办培训学校招生靠自身的教育教学质量,用良好的口碑来取得家长、社会的认可,从而进行招生。
3、民办培训学校评优评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章第四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我市民办学校的评优评先是严格按照《岳阳市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细则》的要求,由年度办学评估领导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评审工作人员对全市的民办学校进行年度办学情况评估,并评选出一定数量的示范、优秀学校,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对每所民办学校进行有效评价。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民办学校联合公办学校教师强制学生有偿补课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同时也感谢网民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岳阳市纪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律检查组
2017年7月13日
2017-06-30 12: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