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寒山闻钟的工作人员,我是常熟古里镇陈塘村陈北村五号的一名普通居民。在这次331专项行动中,我所在的七组附房包括违章建筑都写了拆字。为什么一户二宅的房子没有写拆那个字。是不是党员干部家里那个拆字不好写。请你们彻查一下。常熟便民服务员的回复让我感到心寒。难得一户二宅不在331专项行动行列?请问为什么……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wwd”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古里镇核查,现答复如下:1.经核实,1997年12月6日,常熟市国土管理局淼泉镇国土管理所签发了《常熟市个人建造住宅使用老宅基地(非耕地)许可证》编号为0076826;1997年12月6日,常熟市淼泉镇建设管理所签发了《江苏省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淼)建字91号;1997年12月9日通过常熟市公证处公证,公证内容为“建房协议书证明”。2.当时宅基地申办时,根据吴恒某次子吴旭某在参军入伍时的申请,且当时吴旭某尚未确定婚姻关系,符合分宅条件,因此同意申办建设。吴旭某在退伍后确定了婚姻关系,与古里镇邓丽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子邓某,初报户口在邓丽某处。3.经古里镇分管领导一同会审后,会审结果为当时符合分宅条件,而且审批手续齐全的不能确定为一户二宅,但在今后翻建时,将按现行一般维修政策来控制。感谢您的关注。
希望有更多像你一样的人关注我,关注此事。谢谢
“wwd”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古里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1.经核实,1997年12月6日,常熟市国土管理局淼泉镇国土管理所签发了《常熟市个人建造住宅使用老宅基地(非耕地)许可证》编号为0076826;1997年12月6日,常熟市淼泉镇建设管理所签发了《江苏省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淼)建字91号;1997年12月9日通过常熟市公证处公证,公证内容为“建房协议书证明”。
2.当时宅基地申办时,根据吴恒某次子吴旭某在参军入伍时的申请,且当时吴旭某尚未确定婚姻关系,符合分宅条件,因此同意申办建设。吴旭某在退伍后确定了婚姻关系,与古里镇邓丽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子邓某,初报户口在邓丽某处。
3.经古里镇分管领导一同会审后,会审结果为当时符合分宅条件,而且审批手续齐全的不能确定为一户二宅,但在今后翻建时,将按现行一般维修政策来控制。
感谢您的关注。
典型的一户二宅。你古里镇人民政府居然能给我这样的回复。我会用法律维护老百姓的利益。
2018-6-16 20:5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