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为辅助人员,加班人员与不加班人员工资相同,期间产生的加班费在工资一块体现在哪里?2,辅助人员既没有享受国假休息,又没有得到所谓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未得到休息人员与休息人员的工资还是一样,期间产生的节假日加班费在工资一块体现在哪里?请问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哪里?如上级领导觉得反应不实,请单位发放工资单,以便日后再次麻烦上级领导前来核实!!!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花桥开发区答复如下:针对问题1,经查,我区城管中队辅助人员工资,参照《关于印发花桥经济开发区政法单位辅助编外人员经费预算及工资结构实施意见的通知》(花政委〔2017〕7号)执行,工资结构由级别工资、岗位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加班工资、职务工资(这块预算单列)组成。因为中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要分早班、夜班(夜班因特殊性每日上班时间段安排为11:00-24:00,每月上班时间165小时,相比早班210小时相对少了),这样就存在举报人反映的加班与不加班一样工资的情况,中队就此问题近期将调整工作模式,尽量保持两班工作时间量一致。针对问题2,经调查,城管中队因工作特殊性,为确保节日期间工作的正常运作,国假执勤进行排班轮休,这样势必需要部分队员坚守岗位,中队今后会考虑周到,确保每位队员都能享有国家规定的每个假期应有的天数。中队辅助人员每月工资明细,都按照财务标准领导签字确认制作,统一装订,如需确认核实可随时提供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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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的勉强啊,加班工资为什么不另外立出来呢?和工资捆绑一起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回复不符合事实,存在弄虚作假。《关于印发花桥经济开发区政法单位辅助编外人员经费预算及工资结构实施意见的通知》(花政委〔2017〕7号)执行。如这份预算包括加班费用,那也就是说除了回复所说的早晚班之外,还有五天八小时的辅助编外人员(正常享受国假),这些编外辅助人员拿着和加班人员同样的工资待遇与加班费,这又是为何原因?那是不是说不管加不加班都是一样的待遇?也就是变相的不发放加班费?这么简单的道理为何会搞的如此复杂?请问领导们是不是为了回复而回复,并非真正的解决问题,这样的回复纯粹是欺上瞒下,忽悠上级部门。另外花桥经济开发区政法单位辅助编外人员(公路路政管理法院工商)都是同样的预算,这些部门基本不存在加班,但是全年预算也是一样的,这不也说明了加不加班都是一样的,反正全部包括在预算中。所以再次请问我们每月的加班费在哪里?劳动法在哪里?请上级领导明查
劳动法对于辅助人员只是摆设在我看来!国假上班没有三倍工资,周末加班没有加班费!每个月上班三百个小时,跟两百个小时甚至更少的工资都一样!
2018-2-9 20: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