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快递单号:952875128268,我是公司的寄件方,从苏州寄送到武汉的发票被顺丰遗失了,发票金额是19600元,客户没有收到,签收的名字也不是收件人本人的签名,当时的派件员也离职了,顺丰受理之后承认责任方在顺丰公司,却迟迟不肯理赔,也不肯配合解决,长期多次交涉未果,我司实在没办法只能找上级有关部门帮忙处理一下,本身只是一件小事而已,但是顺丰作为如此庞大的快递行业也无法给消费者一个保障,试问以后消费者还能指望什么,谢谢!
苏州市邮政管理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调解,顺丰速运公司已与您就理赔事宜达成一致。
2018-3-13 14: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