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机关:据吴江区规划局东太湖大道以南的划一路的公示,可以看出吴江区规划局规划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 第四十八条:
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而绿地《香奈》项目全体业主属于 该区域 利害关系人(以图所见), 我们提出反对意见,规划局不听意见还执意强制执行修建道路(吴江区规划局回复要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请有关机关严查!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规划局确认,《吴江松陵城区松陵大道以西、东太湖大道以南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方案编制完成后正在公示中,通过公示征求市民意见,现已收到香奈项目业主的意见反馈,规划局会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认真听取市民意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稳步推进规划编制实施工作。谢谢您的关注!
不要动不动乱扣帽子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则国将不国
这叫正常的不正常事件。
也不是这几年才有的,一直都如此。
但是民众参与,肯定会改观一点,如果民众都麻木了,那就真的完蛋了。。
支持楼主,加油!!
2018-7-28 10: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