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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高新区住建局

2024-3-27 4:47:0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山景玉园车位销售信息业委会明确要求开发商向业委会公布,以保证其做到了一户一个,并且投诉至住建局要求暂停销售方案(如果前面212个没有有效监督,如何保证一户一个的公平性?),但是住建局却认为需要业委会提出开发商多卖的证据才能叫停。我想请住建局明确回复一点:住建局去年出台的指导意见会监督一户一位,是否只要开发商认为合理,不用管业委会意见?住建局也不会出面叫停(完全信任开发商)。请回复是或者否,不扯规范来规避问题,谢谢!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山景玉园地下车位租售事宜,我局高度重视,仔细梳理了相关业主的诉求,并约谈了融鼎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要求其积极应对业主的合理诉求,并严格遵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苏住建规〔2017〕7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对业主提出的一户一个的问题,我局曾以书面的形式要求融鼎公司对首次购买车位(使用权转让)的业主,每户只能购买(使用权转让)一个,融鼎公司在此次车位租售活动的公示方案中也强调了该原则。公司公示方案中的相关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如出现了实际与公示方案不符的情况,相关业主可以据此追究其法律责任。【高新区住建局】
请住建局给予明确回复,是或者否!
住建局要业委会提供开发商多卖的证据才出面干涉?既然多卖是违规操作,开发商当然想尽一切办法藏着掖着。作为国家有执法权的机构,住建局不在事先采取有效措施而采用事后擦屁股的态度,真是让人匪夷所思。打个比方,我报案说有人要杀我,公安局是否业应该回复我:等你被杀了,拿到对方杀人证据再来举报杀人犯?否则没发生的事情不要来乱说。按住建局的逻辑,是不是代表业主利益的业委会要再违规事实已经发生,钱被开发商卷走,业主利益已经被侵害,才有权利举报?

2018-7-28 0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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