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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商业补充险

2024-3-27 4:00:1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患重疾,2017年依照规定办理了“转诊证明”就诊于南京军区总医院,4月份~10月份共住院5次(含两次手术),11月份社保报销已经完毕。截止2018年4月份商业补充险赔付尚未办结,咨询商保机构,经查询的确未赔付,商保单位工作人员也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么长时间还没赔付,承诺本周内完成赔付。我也是刚刚才知道“园区医保商业补充险”这个政策后才去咨询赔付情况的,想必不知道这个政策的参保人一定还有很多很多!请问:政府对商保单位如果监管??赔付时间,赔付金额是否按照规定实施??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苏州工业园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从2013年开始施行,运行至今为很多自费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参保人员减轻就医负担,起到了精准扶贫的作用,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苏州工业园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按年缴交。每年1月1日,中心直接从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个人帐户中扣除保费。在中心发放的上半年个人对账单中也会列明此项费用的明细。中心也会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园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参保人员如需了解具体内容,可通过上述宣传平台进行详细了解。如您有其它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您也可登录中心网站(网址为:www.sipspf.org.cn)在线咨询或拨打中心热线电话咨询:0512-62888222。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心微信: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感谢您对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这个是有问题
保险这东西你买的时候笑脸相迎,花好桃好,要向他索赔的时候这个不符合规定,那个情况符合免赔条款,种种理由拒绝赔偿,买保险真的要擦亮眼睛,不然吃亏的肯定是消费者!
据说正常1月份的开销,在5月份报下来算正常,那天我到中心问也是这个结果,建议再等等吧
有规定的,若符合商保报销范围的,公积金中心每月月底把上一自然月的数据传给商保公司,商保公司在收到中心数据30天内完成赔付。
您好!我是问政府对商保单位如果管理的,比,如赔付是否按照流程和标准执行??如果我不打电话问赔付的事情,很有可能就不会赔付了!截图里就是公积金中心的回复,他们说的很清楚了,他们商保单位无监管权。

2018-4-4 23: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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