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星港学校及园区教育局:
1、政策规定“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在信息采集时需提供该处合法固定住所的相关信息证明。”如何理解该条政策中的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合法固定住所?是否以面积大小为判定依据?信息采集时需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的相关信息证明是指什么材料?
2、目前夫妻两人名下有两套共同房产,一处为东港新村,面积60平方米,现一家三口居住并有三人户口,另一处在姑苏区,面积120平方米。孩子明年升入初中,是否认定为星港学校地段生?
望解惑,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户籍在东港住所,并实际居住,东港的产权房可作为入学依据。教育局
不按照面积大小,你去报名因为面积已经满54了且是自己的产权,学校根本就不会知道你别处还有房,你自己的房要有居住迹象,生活气息即可。
网友您好!
户籍在东港住所,并实际居住,东港的产权房可作为入学依据。
教育局
2018-8-30 11: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