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吴中区金庭镇林屋村村民张**,马*是林屋村村主任,马*是村主任亲哥!<br>
我与马*家间隔只有二米不到的一条弄堂,之前他家造大型违章房子时有一张协议,里面有此弄堂不得堆放任何东西,包括家禽等等,协议有五份,政府司法部门一份,城管一份村委会一份我们两家各一份,目前他家开设《天然居》农家乐,居然把煤气瓶赤裸裸的放在弄堂内,5月16日我向政府安监部门反应没有得到解决,7月27日向政府领导反应又没得到解决,的8月2日我再次向政府领导反应接待我的是镇长蒋*,他答应我一星期帮我解决,定时炸弹随时随地要爆炸为什么政府领导为老百姓办事一拖再拖,是否我们金庭镇政府有规定安全事故允许死亡几百人以上的,为什么政府的协议使老百姓得不保障?马*是村干部家属有照顾性质的!政策是非只针对我们老百姓的,对干部及家属网开一面的!!!我现在只要弄堂恢复原样《有原样照片依据》?希望领导高度重视这一恶心爆炸事件!<br>
谢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根据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村委会会同安监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已整治到位,搬离了煤气瓶。
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吴中区金庭镇
2017-8-4 0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