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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新方法?

2024-3-25 21:51:2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位于苏州独墅湖高校区文萃广场14号楼b14的四季烤肉火锅料理店,公开拒绝给店里客人开具发票,说是用了团购券就不能开发票了,我说我没让你按照消费金额开发票,只要求按照团购券实付价格开发票,也被拒绝了,后来我说不提供发票我可以拒绝付款,店家又说,刚开,发票还没领,要不下次再来的时候给你开!试问,在现在团购市场异常火爆的情况下,难道这又是商家偷税漏税的一条新路子?这家店到底是有没有税务登记?有没有正规发票的啊?希望有关部门给我们消费者一个说法,也希望对于这种偷税漏税的商家,税务部门可以给与严厉的处理!
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注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工作人员与四季烤肉火锅料理店文萃广场店取得了联系,店家表示立即整改,补开发票。您可拨打15250496120办理发票补开手续。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这种情况,不止一家吧?!“发票没有了/管票的没在...下次再来”已是专业套话......呵呵
在网站团购后的校服发票究竟该找谁来开?网站还是商家? , 团购之后由谁来开发票不能一概而论,需要考虑提供服务双方的性质。 如果提供服务的是团购网站,比如说纳税人将团购所需费用直接转入团购网站,那么消费所产生费用的发票则应由团购网站开具。 同理,如果团购网站只是提供一个中介的作用,消费者将钱款支付给提供服务的商家,那么发票应由最终提供服务的商家来开具。 简单来说,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消费者的钱款打给谁,发票就得要求谁为你开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团购本来就不应该是商家开啊

2018-6-18 13: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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