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7月7日12时左右,我驾驶福克斯两厢小车从苏嘉杭高速苏州城区出口下高速。在出口处与朋友相约送点盒装水果。由于停车处不允许停车,因此有交警(或是辅警,这个不太清楚)将两证收过去。当时高*警官坐在车牌为苏e968g警 的副驾驶位置。我朋友先处理,按违停处罚。然后他先走了,到我处理的时候,高*一边用警务通开单子,一边嘴里一直在说“**的怎么怎么样**的怎么怎么样”,然后我对他说:有违章你处理,不要嘴里一直****的。听到我这个话以后,高*直接停止开单,然后打开执法记录仪,下车走到我车后面,对着记录仪叫我开后备箱,检查我三脚架,检查我灭火器等等。然后回到自己的警车上不停的开单子,我就很纳闷,就问他:我说你爆粗口了你就整我是吧。他回答说,你有证据吗?以上为整个事情的过程
首先,我违章,我接受处理,我没意见。但是针对高*警官的行为我要向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反映:高*警官涉嫌不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涉嫌挟私报复,执法过程中未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最后该警官的业务能力相当差(在对着执法仪向我宣读执法结果的时候相当不熟练,还一直读错)
最后,针对《道路交通法》中关于人货混装的情况想得到解释:我是两厢小车,就一个驾驶人,副驾位,后排座位及后备厢装有大量盒装水果。但是高度低于后档风玻璃。这种情况也属于人货混装吗?
附处罚书编号:
朋友的车:320511199******5(代码1092)
我的车:320511199******6(代码1092)
320511199******0(代码7054)
投诉人:黄**
2018年7月7日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经调查,因系统升级未能查询到相关执法记录仪录像,经咨询科技部门,在系统升级中确实会发生数据丢失的现象。经询问当时民警,其表示违法处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在处罚过程中并无不文明执法的情况。如您有新的证据可直接提交至警高速公路三大队,或致电65975183与我们联系,我们将进一步进行核查。
补充一点:我在接受处罚的时候,陆续有很多其他车辆就在我车前后停着,个别停留时间还比较长。但是2位警官都当没看见。等我处罚完毕后,违停的车子还在那违停。但是苏e968g警的这辆警车,既不纠正违停情况,也不着手处罚,走的比我还快,直接回中队了。我没拍照或录视频,但是相信当时都是有监控的。
你录视频他就虚了,我试过
违法就老实一点,嘴里吧啦吧啦的,这下好了,钱也罚了,分也扣了,关键人家是正常执法!
自己的车装点自己的东西算人货混装吗,标准在哪里?
没开罚单之前要认真听取交警的教育,你就停了2分钟交警不会开单的,态度不端正,交警总能找到扣你分的理由,而且是正常理由!
开了执法记录仪了,明显不会违规处理的
2018-7-7 15: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