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通山新村21幢空中房子存在隐患,属于331管理范围内吗?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答复如下:通山新村21号楼501室、502室、503室、504室各业主在其房屋上的建设行为,均未按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取得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属违法建设行为。依据《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昆山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昆山市规划局于2018年4月7日依法作出违法建设认定(昆规移字[2018]第0224号--第0227号),并将按程序移交市城管局进行处理。亭林中队于2018年5月9日向昆山玉山镇通山新村21幢业主分别开具昆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施强制措施决定书,编号昆城违建措字【2018】tl第2018050901号、昆城违建措字【2018】tl第2018050901号、昆城违建措字【2018】tl第2018050901号、昆城违建措字【2018】tl第2018050901号,要求业主自行拆除所搭建的违法建设,后期中队跟进。因4户当事人均答应自行拆除,造成延期,现亭林办事处与城管中队进行拆违评估中,同时我办事处将会持续关注此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请您等待回复。
不属于,只管地面,不管天上
不在天上,在空中。
2018-8-11 14: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