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村地区普遍房屋较旧,且村民住户房屋位置不合理,以至于造成邻里间矛盾时有发生,在汽车时代交通不畅难以入户,道路设施和停车场远远不足,农村地区的人口流失严重、生态破坏和文化环境缺失。相比兄弟省市,浙江省已发布《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有序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无锡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促进农村进行老旧房屋翻建或新建,切实改善农村生活居住条件,优化农村空间布局、改善农村环境。
十九大以来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苏州也早已提出美丽乡村建设,苏州市应在农村建设和农村发展方面尽早提出和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做到有序规划,放宽宅基地的翻建和新建,推动农村地区村庄的振兴,农地的合理利用,促进农村的高效产出和生态发展。对于农村整体规划和宅基地的翻建新建,市里和区县是否有新的规划或政策,村庄的发展和建设是否有相应的资金扶持?
市规划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一是出台农房翻建相关政策。近年来,我市先后制定了《苏州市农村居民私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苏州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加强并规范了农房建设的管理。二是先后编制完成了《苏州市区镇村布局规划》、全市重点村、特色村村庄规划。各项规划对全市村庄空间布局、村庄内产业发展、人居环境优化、公共设施完善等都作出了详细布置。目前,各县市、区也相继出台了当地的农房建设管理规定,详细规定了农房翻建的范围、程序、要求等。
这些政策文件都已经是很早以前的了,现在自从乡村振兴提出以来,各地各级政府都是积极相应并行动,苏州难道还是停留在十年前的规定政策框架上?是不是步伐思想不够大、改革发展的动力不够劲啊!
针对十九大乡村振兴,难道毫无实质性的配套政策和行动实施吗?
2018-2-24 16: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