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假加班费怎么发、有什么政策标准吗?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为: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依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如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苏州人社热线12333进行具体咨询。
2017-9-19 23: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