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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物业无施工许可证野蛮装修

2024-3-24 14:03:0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万科玲东花园小区物业,在没有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对2幢楼下物业管理用房野蛮装修(施工装修面积超300平方米,大面积的砸墙装修),请问什么部门可以进行执法、检查,确保物业有施工许可证才能施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8 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第十条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为5000元以上3元以下。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了解,并督促其停工整改,目前物业已停止施工。物业公司表示将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并对物业用房改造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进行。 东沙湖社工委
2017-8-2 16: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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