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姑苏区教育局领导,姑苏区集体户口,但在姑苏区没有房产,相城区有房产,能上集体户口所在地初中吗?谢谢
市教育局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1.根据初中施教区认定细则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实行以以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房产证或房卡)为准原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2.如果您在房产所在地相城区读书确有困难的,可由教育局根据您的户籍情况及姑苏区初中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3.如果您疑问,请到市教育局小升初办公室(民治路152号)进行咨询,联系电话65154915,65224024。感谢您对苏州招生工作的关注!
2018-8-29 10: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