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开发区景王路东晶国际花园小区一期1号楼一楼为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铺,二楼及以上均为居住层。拉面店主营炒饭、盖浇饭、新疆大盘鸡等炸炒类饮食项目,“巨型”铁皮烟囱始终对着我们卫生间窗户向外排烟,拉面熬汤自早晨至夜间始终不断,造成我们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烟囱噪声非常大,也严重影响我们的休息。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环境保护局答复如下:接群众信访投诉后我局2018年9月12日会同开发区安环局对该拉面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名称为昆山开发区马阿都拉面店,位于东晶国际花园1号楼109室,楼上为居民住宅,该店营业时产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向北出墙后向下排放,但因排口距离1号楼北墙较近,仍可能对楼上居民造成一定影响。?据此,我局要求该店及时清理油烟净化器、对油烟排口位置进行改造变更,并采取有效隔音措施,确保油烟噪音达标排放不得扰民。该店负责人表示将尽快进行改造,我局后续将加强对其检查力度,督促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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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中,第五十九条“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一)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二)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已经明确指出在像东晶国际花园1幢这类“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法律明文禁止的为何不依法处理?
那么粗的烟囱一直排烟、熏的根本受不了
2018-9-11 13: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