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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就算违章吗?“安全距离”怎么定义?

2024-3-23 13:39:0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昨天在中环东线一辆小轿车因错过路口在一号车道紧急刹车导致我后车追尾,交警判罚我没有保持安全距离,上下班高峰期怎么开车才算保持安全距离了?我跟车稍远马上就有车插进来,然后我就又要减速保持安全距离,这样还怎么开车?追尾事故发生后警察一句不提前车急刹车只说我没保持安全距离,我问多远叫安全距离,如果我仅仅是处置不当呢?怎么就一口咬定我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就为了凑业绩?还吓唬我重回驾校学习,要么按处置不当罚200,比未保持安全距离罚50还重,我问处置不当凭哪一条罚200的?警察就威胁我问我驾照怎么考的,是不是要重新学习一下。没办法只好签字认倒霉,没工夫跟他较真儿,也怕闹大了遇上官官相护。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这里所说的“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后车与前车之间,必须根据行驶速度和路面情况,保持在紧急情况下(如塞车、撞车或者急刹等情形),随时可以采取紧急制动停车的距离,不至于与前车发生碰撞和摩擦。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后车将承担事故责任。如您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017-7-15 10: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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