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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常熟国土局,世茂世纪尚城地下车库土地权属问题

2024-3-23 10:35:1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咨询常熟国土局,世茂世纪尚城地下车库土地权属于谁?地下车库的土地是全体业主所有的还是属于世茂开发商的,具体是怎么分摊的?地下车库出售或其他行为是否需要经过土地所有人的同意?谢谢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xiakeboy”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房管处、琴川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经属地相关部门核实,物业已经联系人防办核实小区没有人防工程。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世茂世纪尚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出卖方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或自行经营需要在本项目地块上建造的包括用作会所在内及其他的商业经营性用房(除按规定移交的物业管理用房外)、(地下)停车库(位)、库房、架空层和其他配套建筑设备设施不包括在合同标的物范围内,其产权(使用权)归出卖方。出卖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分并委托物业公司(或专业机构)对前述设施进行经营管理,买受方如欲购买或使用该类设施,应与出卖方另行签订协议。”感谢您的关注。
奇葩问题,较真无用的楼主
未经同意,在你自家的土地上建了东西,再卖给你,你觉得怎样?你会愉快的接受?
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 很简单的原则,天下没有白占便宜的事情
现在就是要弄清楚谁出的钱建的,建设成本是否已经分摊给了业主房子建筑,假如分摊,那对不起,跟开发商没有半毛钱关系了。
那要看建在谁家的地上
这个问题基本无解。目前的立法来讲地下车库属于谁绝对是可以争议的,某些人**的问题,所以才有谁投资谁收益。 因为开发商先出钱造的小区,再出售,从资金角度来讲,就有争议了。小区全部出售,全体业主的购房款是绝对大于开发商投资的,开发商只是给业主们开发,先垫资后回款,业主们的钱已经涵盖掉开发商的垫资,从这个角度来说最终是业主们投资的。不过开发商也可以说卖给业主的只是楼房部分,车库是他投资的。 扯不清的,完全就看某些人的**坐在哪边。况且上面的地还是业主所有呢,你在我的地面下挖个地下车库,说是你的,我会同意吗?
“xiakeboy”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房管处、琴川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属地相关部门核实,物业已经联系人防办核实小区没有人防工程。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世茂世纪尚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出卖方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或自行经营需要在本项目地块上建造的包括用作会所在内及其他的商业经营性用房(除按规定移交的物业管理用房外)、(地下)停车库(位)、库房、架空层和其他配套建筑设备设施不包括在合同标的物范围内,其产权(使用权)归出卖方。出卖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分并委托物业公司(或专业机构)对前述设施进行经营管理,买受方如欲购买或使用该类设施,应与出卖方另行签订协议。” 感谢您的关注。
我问的是土地权属问题,你给我答的个啥?请相关部门重新回复,谢谢!
碧桂园春江名筑也在卖车位,物权法里说的是指有产权的车位,无产权车位是不可以卖的,政府的官员们坐在开发商那边替开发商说话,最后实在不行就是你们去打官司

2018-11-27 07: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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