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南邻里 开发商发出的 函件显示,开发商居然开始对地下车位进行收费,当初承诺给业主的是之交房起3年内不对业主收费, 我只能说起厚颜无耻到 要加收这个钱,而且没有完整通报我们业主。(函件只是在他们的宣传栏贴了一下,至于你业主看不看得到,是你的事),请开发商兑现承诺。
请有关部门调查责令整改。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richard9”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房管处、东南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1.根据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未体现免费使用3年的地下车位。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2.2018年3月,东南邻里开发商向市物价局递交了关于东南邻里生活广场地下车库(商业区域)的管理服务及收费的申请,并得到了批复。根据相关程序,开发商通过宣传公示栏,公示征收停车费用,符合相关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richard9”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房管处、东南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1.根据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未体现免费使用3年的地下车位。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2.2018年3月,东南邻里开发商向市物价局递交了关于东南邻里生活广场地下车库(商业区域)的管理服务及收费的申请,并得到了批复。根据相关程序,开发商通过宣传公示栏,公示征收停车费用,符合相关规定。
感谢您的关注。
请问如果销售人员语音可否作为依据,如果说与行不符合何谈社会主义诚信,请政府同志坚决查处无良开发商,还社会一个诚信及公平正义
2018-9-18 10: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