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上午好,我们小区一期16年12月31号交房,已经交房差不多1年零6个月了。最后一批别墅在18年5月31号已全部交房了。请问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条件。谢谢!!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会议:(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二)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苏州科技城】
网友,您好!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会议: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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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还要有业主10名联名申请的,然后才能在政府指导下成立业委会筹备组筹建业委会
2018-6-13 09: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