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6月入职城北机动检测公司,三个月试用期过后,9月份转正但是10月份发的工资还是试用期的工资。期间咨询公司会计,答复说公司领导出差所以工资标准还按之前的算,至今这笔差额未有答复我。然后这个月12月份工资发放明显不对,工资发了两千多还是试用期的标准,期间满勤。咨询下公司刚刚入职的试用期同事,她期间有过请假发放工资和我也是一样。我转正这么久,为啥工资标准还是按试用期发放,就此咨询公司做账会计,会计回复会发工资条的,对提出的疑问全部不予回答。然后再咨询公司总会计,答复说具体工资是做账会计算的,具体需要问做账会计,他这边不清楚。现在这个情况就这样,算工资的会计不答复我提出的任何问题,然后公司把我提出的疑问全部推给算工资的会计。咨询无门,只能到贵平台求助,只是想知道转正后工资还是按试用期发放怎么就这么难。我是张婷婷,任职于相城区御窑路1888号苏州城北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电话号码158062*****。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请当事人携带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在企业工作的相关证明、与投诉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至区劳动监察大队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待材料齐全后,区劳动监察大队将按规定处理。相城区人社局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是穿制服的前台的员工吗
若大的正规单位,怎么这样……
2018-12-21 14: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