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今年4月17号在苏州市新区明基医院牙科拨牙,拔牙过程中出现剧烈疼痛导致拔牙处大量出血,我的家人看到给我拨牙医生并没有佩戴胸牌,并询问他们的医务处的工作人员给我拨牙的人是否有医师资格证,医务处工作人员说并没有医师证,属于医生带的实习人员。我想请问一下没有医师资格证就上仪器动手拔牙,是否属于非法行医?后期导致我神经疼痛,半边头部胀痛,一直吃药中.....经和医院协调无结果后我投诉了苏州市卫生局,但卫生局工作人员也是站在院方角度协调处理,并无结果一直到现在也没有解决问题,有照片为证,请相关部门给予协查,事情以通报反映到省南京卫生监督所
苏州市卫计委便民服务员
经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员调查核实,该名实习人员为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基础口腔专业2014级学生,根据学校安排于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在苏州明基医院实习。4月17日该实习生在带教老师(有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的指导下为投诉人施行拔牙术。投诉人出示的照片所显示的情形是拔牙手术已结束,指导老师已交代实习生进行伤口冲洗、缝合的情形,而指导老师当时正在隔壁书写电子病历。根据监督员调查所掌握的证据无法认定实习生于2017年4月17日单独为投诉人拔牙。
依据《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医学生在临床带教教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接触观察患者、询问患者病史、检查患者体征、查阅患者有关资料、参与分析讨论患者病情、书写病历及住院患者病程记录、填写各类检查和处置单、医嘱和处方,对患者实施有关诊疗操作、参加有关的手术。因此,该实习生在指导老师的监督、指导下,是可以为投诉人实施拔牙手术的,这种情形不属于非法行医。
2017-6-6 13: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