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举报娄底市五十万吨再生资源集散加工市场项目拆迁黑幕
尊敬的各级领导:
政府搞建设,做为百姓理当支持、配合。但在娄星区石井镇,个别领导把征地、拆迁做为敛财手段,百姓多次上访至今未果。我叫易平英是娄星区石井镇“五十万吨再生资源集散加工市场项目”的拆迁户,从2012年起至今,因房屋拆迁饱受折磨。
非法强拆:早在2012年8月,当“五十万吨再生资源集散加工市场项目”都还没有正式落户时,我家正在翻修的房屋就被当地政府无顾叫停。直到2015年8月,在没有签订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当地政府进行非法强拆,家中5人还被打伤。这是何等的野蛮!在有村民作证、医药发票的证据下当地政府却不承认该事件,这是何等的以权压人!
截留拆迁款:房屋被强拆后,我们只有眼巴巴的等着政府来赔偿。2016年10月,苦等了四年之后万般无奈之下,我们等来的却是政府36.5万的包干意见,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但万万没想到是等到我们去领钱的时候,石井镇拆迁指挥长刘巍伟(之前来强拆也是他),却只同意支付33.488万,就这样本应属于我的3万多元就被强行侵占。
更让人可气的是,我亲眼所见娄星区工业集中区开具的支票上标明:易平英、彭冬元家房屋拆迁补偿金额为120万(实际:易平英33.488万、彭冬元是62万)这中间的几十万又去了哪里?这绝对不是个案……每个拆迁户的拆迁款都有被“截留”现象,此次的拆迁户有上百户,巨额资金又进了谁的腰包,谁管谁知道!
拆迁安置厚此薄彼:同样是拆迁户同样的情况但在安置未能得到同样的安排。与我们家同样情况的:肖松武家的杨春平(女婿),肖光明家的肖广情、肖广路等15户都是有单位都得到了政府的安置,但我们家的就不给安置,难道就是因为我们告状了,就应该受到不平等对待吗?做为百姓,这里面的心酸只有打碎了牙往肚里吞啊!
总而言之,关于“五十万吨再生资源集散加工市场项目”的拆迁黑幕,我坚信自己了解的只是凤毛麟角。为了将违法犯罪的人绳之以法,我多次上访,但至今天都没得到解决。不管未来的路怎样,今天只能借助网络公开举报,希望能让社会媒体关注弱势群体,恳请娄底市领导重视,还“五十万吨再生资源集散加工市场项目”拆迁户一个公平、公开、和谐的拆迁环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人:易平英
身份号:43250719501006****
电话:18707387605
2018年3月15日
本人以上所述均有相关资料为证。
网友“12348765”:
您好!
你在红网上反映《公开举报娄底市再生资源集散加工市场项目拆迁安置黑幕》的帖文我镇已获悉,我镇高度重视,明确由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刘巍伟同志负责牵头处理此事,组织50万吨项目工作人员和镇村干部成立专门的调查组具体处理此事。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50万吨再生资源项目于2012年12月13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2012〕政国土字第2088号),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2012〕1号文件相关征地拆迁政策规定,于2012年12月24日发布了该项目土地征收方案的公告规定,对该宗土地红线范围内土地权属统一办理土地补偿签订手续,同时,对该用地范围内所有的抢建建(构)筑物、抢种、抢挖、抢养等一律不予补偿,而你户在红线范围内的原有老屋在2012年12月24日前就自行拆除,当时属于重新申请报批报建,只申请办理了规划手续却未正式办理房屋国土报批手续。根据你房屋丈量原始登记表情况,由区拆迁办进行了按实核算和奖励,总计金额为91114.80元(其中搬迁过渡费18000元,附属物果杂及其它补偿费60929元,20%的奖励费12185.8元)。而你户在镇项目指挥部的多次协商过程中,以种种理由要求石井镇人民政府给予其它额外的各种费用补偿,否则不予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石井镇项目指挥部秉着以人为本、和谐拆迁的原则,在你户协议的最终签订上进行统筹考虑,总计一次性处理解决该户所有费用426000元整(其中包含从区征拆办按实核算的91114.8元,从石井镇人民政府统筹项目经费中解决易平英户334885.2元)。对你户房屋补偿石井镇人民政府是给予足额的政策倾斜,不存在您所反映的房屋补偿不到位的情况。
二、关于你户反映50万吨征地拆迁房屋补偿人员安置不到位的情况属于个人意愿,与政策不相符。
你户在项目前期征地拆迁的工作推进过程中,各级相关部门和业主单位也同样对你户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反复的内查外调和多次集体会审,于2016年10月13日,确定你户符合安置条件人员为肖三元、肖建宏、肖潇、肖琴、刘瑞琦、潘红丽,其中你本人属于本集体农业人员安置,其余子女、媳妇、女婿等人员属于非本集体人员安置,同时,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你户都选择安置房安置,根据即时娄底市人民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了你户安置房票优惠奖励待遇。关于你丈夫肖三元及女婿刘诚因都享有公职人员实际住房保障也就不符合人员安置,你户对其所提供所有资料进行了承诺并自行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因此,在你户的人员安置上和房屋进行赔偿不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三、关于打伤5人至今未处理的问题
2015年8月7日,50万吨再生资源石井镇指挥部组织人员在50万吨征地红线内进行清表时,你家人到现场阻工,指挥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做您们工作,但当时你们情绪激动,发生争吵,甚至出现推拉行为,我镇工作人员保持极大的克制,一直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并未打人,同时我镇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带你们到中医院及中心医院进行检查。因此,我镇不存在打伤人一事。如你认为不合法,建议你依法依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娄星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石井镇人民政府
2018-03-17 15: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