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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当场撞死人在苏州 不要负责任 吗

2024-3-21 8:45:0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帖最后由 ccclll 于 2016-11-23 00:52 编辑
行人横穿没有人行横道的马路时被车在超速行驶的 车辆和行人距离至少300米视线良好 驾驶员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的 情况下当场 撞死 行人应当负多少责任 ?驾驶员应当负多少责任 ?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根据上述法律条款规定,结合所反映的情形,双方行为均对事故发生具有作用,均应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因实际情形不同而无法一概而论,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认定结果为准。
2016-11-23 00: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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