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有一问题希望得到您的处理!本人彭正球,系岳麓区天顶乡川塘村人,现租房住于黄荆小区,房屋土地于2003年由麓谷四期工程征收,当时本人家庭户口有5人,2个儿子都在念大学,毕业后因为工作问题一直未结婚,直至2008年年初长子单独立户(之前一年以内曾多次申请单独立户,乡政府户口部门以未结婚为由不予受理),乡政府于2008年第三季度公布最终安置方案,我家以75平米重建地安置处理,由于当时长子已单独立户,且2子皆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我未参与当时的抓阄选地方案,过渡费发放于2008年底停止发放。此后本人多次向我乡政府报告申请,希望以一户一基进行安置,乡政府提出新的办法:先购买3口人的指标(3人*15平米/人),再以2个60平米重建地进行处理。本人对购买指标并无争议,并且本乡内有不少购买指标的例子,主要是价格有议价和平价的因素,不同时期也存在价格差距,2003年征收当时土地3800元/亩,砖混结构建筑340.00元/平米,土木以及砖木结构建筑约260元/平米,房屋土地全部征收,没能换来多少人民币。请问尊敬的领导:我家的安置问题,应该是如何处理呢?盼望您的回复!
来信收悉,关于你户拆迁补偿及安置问题,请你前往天顶乡政府进行咨询,联系电话:88168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