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碧桂园楼盘的万科物业胡乱预收物业费,首先我想咨询一下物业费最多预收多久以及可以预收的物业费包括能源使用费以及车位费吗?其次,按照前期物业合同,物业企业按年收取物业费,每年元月前业主缴纳次年物业费,关于此条,由于合同是格式合同,并非业主真实意思表示,业主是否可以按月支付物业费。即使按年缴纳,从合同来看此处年应当指自然年,即从一月至十二月,那么交房时我是否只要支付到18年年底就可以了,19年度的物业费19年在缴纳,但是物业服务企业非得收取从18年8月至19年7月的物业费,如不缴纳将无法办理房屋交接,如此随意,置合同于何地?再次,预收一年的能源使用费是否合理?最后,最令人气愤的是,交房现场,如不缴纳一年的物业费就无法进行房屋交接,我购房是和开发商建立购房合同,我购房款足额缴纳,房屋在具备交付条件后不应该叫付给我吗?为什么物业企业能因未预交物业费而干预房屋交付,况且我能接受合同条件按年支付并预交到18年年底。预缴物业费是房屋交付的前置条件吗?现请求政府及万科物业予以明确解答与回复。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物价局确认,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双方约定预收物业公共服务费和代收代交费用,预收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但不能强制预交物业费。代收代交费用实行预收的,实行多退少补,多余部分也可以自动转为预付费。网友反映的物业费收取方式、收取时间等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执行。如物业企业有价格违法行为,业主可以拨打12358向物价局投诉举报。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您所关注的樾碧花园项目,经区住建局了解,开发企业反映樾碧花园洋房于2017年7月11日-16日进行集中交付,为方便业主,在原售楼处进行交付手续集中办理,业主可以选择办理完流程后由工程师陪同验房,也可以选择先看房再办理手续。物业费收取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后缴纳。详情可咨询王经理:15995851908。根据省市物业收费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约定预收物业公共服务费和代收代交费用,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谢谢您的关注!
店大欺客,理解楼主的执着。有合同按合同,无合同按常规。
预收一年的能源使用费准备跑路
对的,现在物业可牛了
2018-7-20 17: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