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治前,太仓港区、浮桥镇根据《太仓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设立了禁止养殖区,禁止养殖区范围为:①港城:东至滨江大道,南至339省道复线,西至沪通铁路,北至浪港;②疏港高速、沪通铁路、338、339省道及主要交通枢纽沿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③杨林塘、戚浦塘水系以及其他河道沿岸两侧各500米范围内,镇级河道沿岸两侧各300米范围内;④港区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域外侧500米范围内,镇级工业园区、居民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外侧500米范围内。另外,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畜禽养殖场实施关停:1.未经审批擅自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养殖场或棚舍,未依法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养殖用地手续的;2.饲喂有毒有害饲料(包括餐厨废弃物垃圾)及违禁药物的;3.污染严重,重点信访、周边居民反映强烈的;4.非封闭性水塘养殖水禽的;5.未建设粪污环保配套设施或粪污排放不达标的;6.不具备整治条件或拒不配合整治以及整治不到位的。根据上述整治工作要求,2016年浮桥镇动防站会同各村、社区排查了百余家养殖场作为整治对象,并对养殖场进行了拆除,目前整治工作已告一段落。对于在禁止养殖区范围内的整治名单以外的零散畜禽养殖户,目前浮桥镇动防站已会同各村、社区正在开展逐一排查,待排查结束后,按照要求开展整治。
南至339省道
本人请问下图中红点处在339南面,为什么会划到禁养区?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13812901272”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环境保护局答复如下:根据《市环保局、市农委关于开展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苏环办字〔2016〕89号),各县级市、区及各镇城镇建成区的区域范围应划为畜禽养殖禁养区,该网民反映的地点位于该范围内。如有疑问,可直接电话53517870或当面咨询。浮桥镇答复如下:禁养区的划分是根据《太仓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设立了禁止养殖区。你户也未依法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养殖用地手续并饲喂有毒有害饲料(包括餐厨废弃物垃圾)。符合条例规定的整治对象。
2018-1-26 14: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