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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法院执行局配合老赖拖延腾房

2024-3-19 23:00:4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于2016年4月8日在淘宝拍卖平台通过变卖方式购得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耀新村24-1以及中山西路24-7号房产,并于4月18日缴清全部房款,5月12日完成产权过户,2017年7月26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在此期间本人一直在催促法院腾房交房。法院回复不负责清房,交房。因为法院在变卖公告上注明:“法院不协助腾房”。随后本人在2016年11月下旬到吴中区法院立案庭,起诉非法占据房屋的案外人即所谓“租户”时,法院执行局却表示,“此案属于执行阶段,无需立案,法院会强制执行”。并在2016年12月25号时张贴“强制执行通知书”。“租户”表示不服,于2016年12月28日提出异议。对于这些案外人的无理要求,吴中区法院竟用了6个月的时间,直到2017年6月1日审监庭才驳回了“租户”的异议,并在6月7日送达了异议驳回通知书。6个月的时间里,本人多次催问执行法官情况,法官含糊其辞,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租户的异议在5月底居然还没由执行局转交审监庭。试问一下,是谁一直在阻止材料的转达,是谁在拖延此事达6个月之久?非法占房的案外人“租户”的异议于6月1日被驳回至今,无人再次申诉。法院应立即交房了。然而吴中区法院又说6月13日有人起诉原房主了,法院已经受理,现在还不能交房。起诉人即所谓的二房东。而所谓的二房东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更是可笑。房子起拍价格225万,成交价297万。而所谓的二房东则在2013年以300万的价格租下该房屋20年,并在一年内已分两次付清全款。该合同早已被吴中区法院裁定为虚假合同,当事人亦已承认。但吴中区法院还是受理了该案外人的诉求。并以此为理由拒绝腾房,交房!从2016年5月12日产权过户至今已经过去了一年半的时间,吴中区法院还在寻找各种借口推诿.拖延,处处维护案外人的无理要求!试问吴中区人民法院天理何在?法制何在?朗朗乾坤,天网恢恢!岂是老赖及其庇护者的天堂?!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买受人卢*在本院司法拍卖中拍得木渎镇金耀新村24-1及中山西路24-7号房地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但至今未实际拿到房屋。经查,上述房屋的租赁人许某某、范某某于2016年12月28日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本院经审查,于2017年6月1日裁定驳回其异议。后,许某某在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了诉讼,目前正在审理中。本院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买受人卢*之子,但其表示不满意。本院执行局将根据该案诉讼结果予以处理。 吴中区法院
2017-8-22 0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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