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17年统一过,未超过2/3业主同意,按照正常法律法规,多久还可以再进行意见征集?另外改造能否保证一户一车位的需求?能否保证本苑内的业主车位在本苑内? 本苑多余车位是否给其他苑的人租或者购买?
现在收的120元/月,没有固定车位,这个钱是用途有明细吗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来帖已收到,现答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小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过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实施的。新升新苑物业管理处已于2017年6月份对涵碧苑进行了车位改造的业主意见征询,未得到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所以未能对涵碧苑进行车位改造。物业管理处会将您的反映的情况上报业主委员会,管理处会根据业主委员会意见落实是否再进行业主意见征询工作。若经业委会同意再次进行涵碧苑车位改造业主意见征询工作,物业管理处会提前将车位改造方案、分配方案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届时您可关注苑内公示公告或可咨询物业管理处。关于您反映的无固定车位停车费用的情况,目前新升新苑物业管理处根据小区停车收费管理方案第五条“本小区业主(租户)无车位车辆可按年支付停车费,收费标准为80元/月”或按车辆进出记次方式收取临时停车费用。新升新苑物业管理处会将区间道路临时停车费用单独列支,交由专业的审计公司进行审计,每年的审计报告会向广大业主进行公示。具体情况您也可与新升新苑物业管理处黄主任联系,联系电话:0512-68259834。感谢您的来帖,由于我们工作的不到位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为了能够尽快联系到我们并以便及时解决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以拨打电话0512-68252837联系我们。【新港物业】
建议物业对涵碧苑进行停车位改造的2次意见征求工作,老小区的停车位改造是大势所趋,不能因为有困难就停止相关工作。收费之后,仍然不能够有停车位,真的很难让我们心服口服,这样的政策也不是长远之计。
涵碧苑的管理者,实在是有点不上心,停车位改造征求意见的时候,不同意改造的,有人带头,各家做忽悠,都联名签字结束了。他才拿个单子开始征求意见、签字。
当时忽悠说设置闸机,保留绿化,改善停车状况。。。不知道相信了的业主,签了反对意见的业主,现在是怎么想的。闸机设置了,钱交了,停车状态没什么改善。绿化的数已经锯成一根杆子了,一片树叶都没了。
二次征求意见的事情,根本就没影了。
飞虹苑的管理人员主动建立微信群,各方协调,促成了车位改造事宜。真的不好比。
(我同事是飞虹苑的,我们会聊到停车位的事情。)
2018-12-6 16:48:55